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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電共生的好處
◎夏季遮烈日,冬天擋寒流
魚塭遮蔽40%太陽能板,夏季期間可降低水溫,冬天可透由光電支柱架 設防寒設備,降低養殖風險。
◎增加養殖漁民額外收入
地主可以收到較過去為高的租金,養殖漁民可以用較低的成本承租養殖用地。
◎水試所完成模擬養殖試驗,產能不受影響
已完成文蛤、虱目魚、吳郭魚與七星鱸模擬養殖,結果均能符合40%遮蔽率下,維持80-100%產能。
◎異業結盟、國土多元加值運用
配合政府能源轉型,結合養殖漁業與綠能發電的新形態經濟模式,以一地多用的形式,將土地有效利用質最佳化
(資料來源: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)
漁電共生的方式
◎屋頂型
室內養殖場附屬太陽能設施(不影響原有產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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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 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第28條
◎地面型
於養殖塭堤或蓄水池架設太陽能設施
(太陽能覆蓋面積不超過40%,產量不低於過去三年統計7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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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 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第29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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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修正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」
(資料來源: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)
所有人權益
參與方式
租用農地、魚塭發展農漁電共生
養殖為本
確保七成以上平均產量,養殖為本綠電加值
穩定收益
保證租用20年,收益穩定
地主權益
不影響土地繼承、買賣
免費評估
免費提供專案資訊、土地評估諮詢
發揮多方效益
合作模式
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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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契約範本供審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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釐清契約內容
契約審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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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簽約雙方及律師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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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定簽約時間地點
約定簽約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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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視說明合約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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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簽約並進行律師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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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署綠電申請相關文件
公證簽約
15天立即撥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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